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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药监局来口腔医院进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飞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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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东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昌大学口腔医院进行了医疗器械抽验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该院副院长王予江参加了此次检查,院办副主任洪建华和药械科副科长詹莉琳全程陪同进行了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是根据《关于2017年度南昌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飞行检查的工作方案》(洪食药监字[2017]22号)文件要求,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医疗机构的飞行检查。重点对口腔医院器械库房的库存医用耗材及修复一科、修复二科、外科门诊、正畸一科、正畸二科、口腔种植科、门诊手术室、住院部手术室、麻醉科、检验科等临床在用的医疗器械质量和使用行为进行了检查。查验了部分器械的三证信息及相关资料和手续,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记录,对医疗器械的准入和贮存及使用环节的管理提出了一些改进指导意见。

    王予江表示,将进一步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的管理,加强医疗器械的准入、验收、储存、临床使用环节、使用行为的管理,杜绝各环节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保障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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