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以来,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爆发,并迅速上升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随着各省市陆续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口腔诊疗过程中的感染风险也迅速受到重视。随着国内疫情向好发展,口腔门诊逐渐有序开诊。如何在疫情条件下开展口腔各专科诊疗工作,同时保证患者和口腔医务工作者避免感染,我科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科室特点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包括:优化诊疗项目、分时段预约和预检,优化诊疗环境的管理,优化医患的防护和患者的管理,旨在为口腔医疗机构在防疫期间快速应对SARS-Cov-2的感染控制管理提供参考。
1.优化口腔诊疗项目 根据SARS-Cov-2最新流行病学认识表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目前传染源主要为SARSCov-2感染的患者,感染者在7d潜伏期内也可能是传染源,给口腔诊疗带来严峻挑战。口腔科许多诊疗项目需要使用一些专科设备,会产生大量的飞沫、水雾和气溶胶,将患者口内病毒或细菌传播到空气中,在COVID-19疫情期间口腔门诊应暂停使用高速涡轮机及超声器械等容易产生水雾、飞沫或气溶胶的操作,主要应对口腔急症的对症治疗及风险较小的诊疗项目。因此科室集中梳理了所有诊疗项目,区分疫情期间需暂停的诊疗项目以及可以实施的诊疗项目为口腔门诊医生提供参考。 1.1牙体牙髓科 临床急症主要为急性牙髓炎和慢性根尖周炎急性发作,疼痛时可建议口服头孢类或硝基咪唑类抗生素,及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布洛芬缓释片等对症治疗,以减少口腔治疗时口鼻暴露风险。若用药后疼痛无缓解,需进行开髓引流释压,可局部麻醉下使用挖匙去腐,结合使用低速涡轮机开髓。牙髓炎急性期前牙开髓后可摘除牙髓后置入氢氧化钙暂封,后牙开髓后可置入Antipulp无砷失活剂暂封。暂封物建议使用粘固效果较好的玻璃离子水门汀或树脂,以防暂封物早期脱落,该药失活作用可长达1个月以上无明显不良反应。 根尖周炎急性发作在开髓引流冲洗后可置入氢氧化钙暂封,骨膜下或黏膜下形成脓肿时可局麻下切开引流。对于无症状非急症患者应作暂缓处理。暂停使用高速涡轮机及超声器械等容易产生水雾、飞沫或气溶胶的诊疗项目。 1.2牙周科 临床急症主要为牙龈出血以及牙周炎引起的肿胀和疼痛。对于急性的牙龈出血在排除血液病和其他系统性疾病外应予填塞压迫止血、使用止血药物等对症治疗。引发牙龈炎症及出血的可见牙结石,应使用手用器械刮除。对于牙周炎引起的肿胀和疼痛,可局部进行冲洗,口服头孢类或硝基咪唑类抗生素,及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布洛芬缓释片等对症治疗,形成牙周脓肿时可局麻下切开引流。对于无症状非急症患者应作暂缓处理。暂停使用高速涡轮机及超声器械等容易产生水雾、飞沫或气溶胶的诊疗项目。 1.3口腔修复科 临床急诊主要为固定义齿脱落及活动义齿软组织压痛,对于基牙基本完整、固定义齿无破损的可酌情将脱落的固定义齿清洁消毒后重新粘接。基牙已有龋损或义齿存在破损的情况建议不再重新粘接,保持口腔卫生,择期重新修复。佩戴活动义齿引起的软组织压痛,可将义齿进行消毒后使用慢速涡轮机在带吸尘装置的技工台或在带强吸装置的椅旁调磨义齿基托。对于风险较低的诊疗项目如:弹性义齿、运动护胶、夜磨牙垫等仅需制取模型的诊疗项目在做好相应的防护后可酌情开展。对于无症状非急症患者应作暂缓处理。暂停使用高速涡轮机及超声器械等容易产生水雾、飞沫或气溶胶的诊疗项目。 1.4口腔正畸科 临床急诊主要为钢丝滑出、托槽脱落、种植支抗钉松脱、正畸附件扎嘴等。对于支抗钉及托槽脱落应暂缓再植入或粘接,托槽扎嘴可使用黏膜保护蜡覆盖缓冲。在疫情期间正畸科可实施的诊疗项目包括:弓丝和弹力线的更换、初诊患者的问诊检查和取印模、功能矫治器无托槽矫治器的复诊检查、各种施力装置的加力等。 1.5口腔颌面外科 临床急诊主要为颌面部外伤、牙外伤及颌面部感染等。对于外伤患者在做好相应防护的同时,应予清创缝合及松动牙的固定。对于颌面部感染的患者,应予抗炎治疗及支持治疗,对已经形成脓腔的感染,可在局麻下切开引流。口腔门诊应及时收治颌面颈部肿瘤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及时手术治疗以免延误治疗时机。对于无症状非急症患者应作暂缓处理。暂停使用高速涡轮机及超声器械等容易产生水雾、飞沫或气溶胶的诊疗项目。 2.优化分时段预约就诊和预检分诊 疫情期间,为了避免患者集中就诊,防止交叉感染,应优化分时段预约机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提示,通过网络、电话做好与预约患者的沟通解释工作。每位医生所负责的患者需要间隔约30min,每位患者可提前10min到候诊区。预检分诊人员防护要求:一级防护(标准预防),严格执行手卫生。预检分诊环境消毒要求:预检分诊点至少每日4次进行清洁消毒,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遇可疑症状患者,随时清洁消毒。全体医务人员、患者与陪同人员均应进行体温、症状监测。体温≥37.3℃者,登记人员发热信息,并建议及时至发热门诊就诊;体温≥37.3℃和/或有呼吸道、消化道等可疑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者,应由预检分诊人员通知门诊办公室及院感科,并将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 3.优化诊疗环境的管理和消毒 诊室环境明亮、整洁,通风良好,与治疗无关的物品全移出或入柜,保持物表整洁,便于消毒处理。椅位及医、护、患高频次接触的部位用一次性避污膜覆盖。诊疗前将患者所需本次治疗的所有物品准备齐全,避免诊疗中人员进出诊室。环境物体表面要求:加大诊疗处置时的患者物理间隔,对于非独立牙椅诊室,常规诊疗时至少间隔一台牙椅安排就诊;诊室内与台面上尽量减少物品摆放;每次诊疗操作完成后,更换口腔综合治疗台隔离防护套(膜);可使用消毒湿巾或500mg/L含氯消毒液对操作台面、诊疗工作台等进行物表消毒。 诊室加强开窗通风,早上6点、中午12点、下午6点定时开启空气消毒机消毒60min;诊疗期间开窗通风或开启动态空气消毒器。诊室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500mg/L含氯消毒液清洁擦拭2次;每次诊疗结束后进行500mg/L含氯消毒液清洁,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每位患者诊疗完成后应使用“OXYTECH Disinfectant”(BUDICH,德国)管道消毒液1000mL冲洗综合治疗台吸唾管道和痰盂下水道。按要求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与信息记录,诊疗单元的医疗废物在24h内转出;医务人员外出佩戴的医用口罩不能扔到生活垃圾桶;疑似患者的医疗废物独立处置,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4.口腔医患的防护和患者管理 在常规接诊时采取二级防护(高级防护),并再次确认患者病史以及无疫接触情况。检查前为患者提供一次性胸巾和防护眼镜,诊前请患者用3%双氧水进行含漱3~5min,使用吸引器去除,尽量避免患者使用痰盂,减少唾液沾染诊疗平台机会。喷溅诊疗时注意事项: ①疫情期间应尽量避免有喷溅的诊疗操作。若操作可能存在喷溅时,应“一患一室”,使用橡皮障结合强吸减少污染物播散,诊前请患者用3%双氧水进行含漱3~5min。 ②口腔医务人员应为二级防护(高级防护)。戴医用防护口罩应检查佩戴的严密性,口罩应直接紧贴面部。 ③行喷溅治疗时应四手操作配合,强弱吸装置应同时使用或使用口外吸尘器,减少飞沫产生。 ④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等在诊疗单元(椅旁)使用,离开诊室需脱下;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后及时更换,持续使用一般不超过4h;脱下防护用品时,手避免接触污染面,防护用品应里朝外处置;每次诊疗结束后,使用75%酒精清洁消毒护目镜和防护面屏,或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min。 ⑤工作期间不得戴手镯(链)、手表、戒指等物品;严格落实“两前三后”手卫生原则;污染的手不得接触干净物品;脱下防护用品及工作服后,应进行手卫生;非清洁的手不得接触口、鼻、眼等。 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需严格按照《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WS506—2016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和储存。 ⑦放射学检查以曲面断层片和锥形束CT(cone beam computed tomography,CBCT)为主,尽量避免拍摄牙片。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线上平台等开展线上咨询,针对患者出现的问题,进行正确的心理疏导。指导患者做好时间和健康管理,在疫情缓和后预约时间及时复诊。在诊疗操作前充分告知口腔门诊诊疗特殊性及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 5.总结 作为COVID-19疫情风险防控重要一环的口腔医疗机构,口腔医务工作者为有效预防疫情责任重大。为保证患者就医安全,避免交叉感染,根据不同科室的诊疗特点,进行全员培训,并及时采取措施,优化诊疗项目,分时段预约患者,落实医护个人防护、加强诊疗环境管理并做好患者宣传教育工作。 |